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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〖档案管理〗→〖资料管理〗打开"资料作废"窗口。
资料作废,对已收集登记的电子资料或实体资料做作废处理。

1、最上面是该单据的说明“资料作废”。
2、然后是表头部分,表头部分显示资料作废的基本信息。
3、表头的下面是资料作废单的明细部分。
增加资料作废时要先填写表头部分,保存之后,然后添加明细信息。
1、点击
按钮新添加一张单据,其中日期、状态,单号、制单人信息会自动为您生成。
2、依次录入档案、说明等,点击
按钮进行保存。如果编辑有误,不想保存请点击右上角的
取消保存。保存之后,如果需要修改单据信息时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进入可编辑状态进行修改。
3、保存之后可以看到单据的状态为草稿。草稿状态可以删除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可以进行删除操作。
4、接下来添加该资料作废的明细部分。点击左下角的【新增明细】按钮,添加该资料作废的明细。选择要作废的资料编码。填写正确后,然后点击左侧的
保存按钮进行保存;如果不想保存点击
按钮删除此条明细。保存完成后如果想要修改信息,请点击左侧的编辑按钮
,进行修改。
5、所有节点信息增加完成后,点击左下角的【完成制单】即可。在通过审批之前如果想要修改单据,请点击左下角的【修正单据】进行修改。这样资料作废单就编制完成了,接下来资料作废单就进入待审批状态。单据需要审批才能真正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