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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保金收取-应收

通过〖项目管理〗→〖押金质保〗→〖质保金处理〗打开"质保金收取-应收"窗口。

一、质保金收取-应收的相关说明:

质保金收取-应收,是质保金到期后,如无工程缺陷,发包人返还给我公司的资金。如有工程缺陷发包人扣除相应的金额后,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我公司。

1、最上面是该单据的说明“质保金收款单”。

2、然后是表头部分,表头部分显示质保金收款单的基本信息。

3、表头的下面是质保金收款单的明细部分。

二、质保金收取-应收操作说明:

增加质保金收款单时要先填写表头部分,保存之后,然后添加明细信息。

1、点击按钮新添加一张单据,其中日期、状态,单号、制单人信息会自动为您生成。

2、依次录入项目、收款方式、收款账户、票据号码、经办部门、经办人和备注等,应付总金额、实付总金额、扣款金额会根据明细生成。编辑完成点击按钮进行保存。如果编辑有误,不想保存请点击右上角的取消保存。保存之后,如果需要修改单据信息时,点击右上角的按钮,进入可编辑状态进行修改。

3、保存之后可以看到单据的状态为草稿。草稿状态可以删除,点击右上角的按钮可以进行删除操作。

4、接下来添加质保金收款单的明细部分。点击左下角的【新增明细】按钮,添加该质保金收款单的明细。选择该项目的质保金单据,根据需要录入实收金额、扣款金额、扣款原因和备注等。填写正确后,然后点击左侧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;如果不想保存点击按钮删除此条明细。保存完成后如果想要修改信息,请点击左侧的编辑按钮,进行修改。

5、所有明细信息增加完成后,点击左下角的【完成制单】即可。在通过审批之前如果想要修改单据,请点击左下角的【修正单据】进行修改。这样质保金收款单就编制完成了,接下来质保金收款单就进入待审批状态。单据需要审批才能真正生效。